OECD《Governing with AI》:政府已在用 AI,但高風險應用場景的治理機制幾乎還沒建立
2026.08.10
OECD 8 月 3 日發布的《以 AI 治理》完整版報告,分析了橫跨 11 項核心政府功能的 200 個真實使用案例,是目前對政府部門 AI 應用最系統性的實證研究,涵蓋從公共服務交付、司法行政、公民參與,到打擊腐敗、財政管理與文官改革等面向。
報告的第一個核心數字是:97% 的 OECD 成員國已在至少一個政府領域使用 AI,但這個普及率數字背後,藏著一個很不均勻的應用分布,70% 的國家把 AI 用在內部行政流程,但只有 33% 把它用在政策設計與執行,政府用 AI 的地方,主要集中在交易量高、直接面對公民互動的場景,如公共服務、公民參與與司法;而在政策評估、稅務行政、文官管理這些影響更深遠的場景,採用程度仍然相當有限。
從 200 個案例的功能分析來看,57% 的應用目的是自動化、精簡或個人化服務,45% 是強化決策與預測能力,30% 是改善問責與異常偵測,只有 4% 是讓外部使用者能夠存取政府 AI,其中一個案例是希臘的 DidaktorikaAI一個開放 50,000 篇學術論文的 AI 圖書館系統。
但報告在風險面的列舉同樣具體,帶有偏誤的演算法、透明度不足,以及對 AI 的過度依賴,都有可能侵蝕公民權利與對政府的信任,公務員的工作替代問題,在政府把 AI 用來取代而非擴充人力時會特別明顯,與此同時,不採用 AI 也有代價,政府與私部門之間的能力差距,可能因此持續拉大。
OECD 在這份報告中特別點出了語言偏誤的問題:59% 的開源 AI 訓練資料集是英文,這對需要多語言服務的政府公共服務而言,是一個結構性的排除風險,目前多數 AI 治理討論都沒有充分處理這個面向。
報告提出的政策框架,把有效 AI 治理整理成三個必要條件:能讓 AI 有效運作的基礎建設(enablers)、能防範風險的制度護欄(guardrails),以及確保公民與利益相關者被納入決策的參與機制(engagement)。這三件事需要同步推進,缺少任何一項,AI 在政府中的效益就很難穩定落地,而信任更難建立。
資料來源:https://www.oecd.org/en/publications/governing-with-artificial-intelligence_795de142-en.html